学校承包食堂之食品安全提示
在疫情面前,我们不能懈怠,目前,我省大部分学校已经复学,为保障师生在校的饮食安全,北京绿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对于学校承包食堂的食品安全做出了一下总结。
一、学校禁用食品要牢记
(一)学校食堂禁用食材
1.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
2.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
3.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
4.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
5.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
6.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油性色素等)以及吉士粉。
(二)学校食堂禁止供应食品品种
1.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供应的食品;
2.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3.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